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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创新创业“5050计划”项目征集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5-11    阅读439次

杭州高新开发区是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杭州市政府共建的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杭州高新区(滨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区党委[2009]16号)和《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杭州高新区(滨江)创新创业“5050计划”的暂行办法(试行)》(区办[2009]51号)精神,计划五年内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创业人才50名(其中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30名),年技工贸总收入超千万元的留学人员企业累计达到50家。

为推进实施“5050计划”,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创业领军人才,打造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人才特区,杭州高新开发区特向全球征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5050计划”将重点引进符合我区《鼓励类人才引进导向目录》,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业领军人才,申请人及其创业项目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经验或在国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三年以上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具有海外创业经历且业绩突出的紧缺特需及复合型人才,视情可适当放宽条件;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

3、创业项目为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主要包括通信设备制造、软件研发、数字电视、集成电路设计、安防设备制造、电子商务、计算机及应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等;

4、创业项目已处于研发后期、产业化初期阶段,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5、申请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不低于30%),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6、系《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杭州高新区(滨江)创新创业“5050计划的办法(试行)》(区办[2009]51号)下发后(即2009112以后),来我区投资创业或有意向来我区投资创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7、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必须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范围内。

二、资助政策

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可确定为A类、B类和C类项目,给予相应扶持。特别突出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政策。

(一)A类项目

1、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2、给予江南区块三年500平方米以内最高30万元/年的办公场所租金补贴,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江南区块三年1000平方米以内最高60万元/年的办公场所租金补贴(标准厂房租金补贴以最高金额为限);

3、给予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区属担保公司给予相应担保;

4、项目启动后,可申报最高100万元的留学人员在杭创业资助资金;

5、可申请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租金补贴(最高3万元/年·人,两名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万元/年)。

  (二)B类项目

1、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2、给予江南区块三年500平方米以内最高30万元/年的办公场所租金补贴(标准厂房租金补贴以最高金额为限);

3、给予两年内最高3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区属担保公司给予相应担保;

4、项目启动后,可申报最高100万元的留学人员在杭创业资助资金;

5、可申请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租金补贴(最高3万元/年·人,两名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万元/年)。

  (三)C类项目

1、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2、给予江南区块三年300平方米以内最高18万元/年的办公场所租金补贴(标准厂房租金补贴以最高金额为限);            

3、给予两年内最高2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区属担保公司给予相应担保;

    4、项目启动后,可申报最高100万元的留学人员在杭创业资助资金;

5、可申请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租金补贴(最高3万元/年·人,两名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万元/年)。

三、实施步骤

(一)信息发布:杭州高新开发区通过网络报名、海外联络、人才推荐等方式,征集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创业项目。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向杭州高新开发区人事局申报创业项目。

  (二)专家评审:邀请国际国内相关专业的科学家、投资机构专家、行业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评审原则,对人才和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并确认入选名单。

  (三)项目洽谈:评审结束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区管委会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进行项目洽谈,确定项目落户事宜。洽谈成功后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

(四)媒体公布:入选“5050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名单将通过杭州市、杭州高新开发区相关网站,教育部留学人才网和国内新闻媒体向海内外公布。

(五)资助兑现:企业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后,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和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情况,拨付创业启动资金。

四、申报材料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申报“5050计划”创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

1、《杭州高新开发区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5050计划”创业项目申请表》(附件2);

2、技术成果证明材料: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的,需提交相应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以及被授予专利权后各年缴纳的年费发票;技术成果为计算机软件的,需提交相关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所属领域的情况说明;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以及资质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国外获得的学位证书(访问学者提供国内最高学历证书以及有关派遣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本人护照。

4、其他:申请人在该领域内的研究论文以及其他科技成果等有关证明文件。

、申报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杭州高新开发区常年受理“5050计划”创业项目申报,分阶段评审。首期评审项目的申报时间至2010615止。申报材料需报送电子文档(相关证明材料需准备扫描件)。

联 系 人:张炬刚 周颖菲

电子邮箱:zjg@hhrc.com.cn phobe.qi@live.cn

联系电话:0571-87702551(传真)

  

附件1:《杭州高新开发区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5050计划”创业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杭州高新开发区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5050计划”创业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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