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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工作的 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表彰活动的通知》(浙人专〔2007〕295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市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表彰活动的通知》(浙人专〔2007〕295号)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单位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区、县(市)推荐工作由各区、县(市)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属单位推荐工作由市各主管部门负责。提出的推荐人选,由各区、县(市)人事局和市各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报送市人事局专技处。市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并以适当形式公示后报省评选工作小组。
  三、材料报送
  请各区、县(市)人事局、市各主管部门(人事)于2007年12月12日前,按《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表彰活动的通知》(浙人专〔2007〕295号)文件要求,将以下材料报送杭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一)《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二)推荐人选的《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一式6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三)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及著作、留学人员身份证明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表格可从杭州人才人事网 www.hzsrsj.gov.cn —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黎 联系电话:88389371
  电子信箱:zl@rsj.hz.gov.cn

  附件:《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留学人员回国人员表彰活动的通知》(浙人专〔2007〕295号)
http://www.zjrs.gov.cn/art/2007/11/20/art_291_61.html
     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
     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

杭州市人事局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