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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05年度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专〔2006〕37号),2005年度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语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的时间为:2005年11月13日。
杭州市的考试合格人数为8名。其中二级笔译1名、口译2名;三级笔译4名、口译1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附后),请尽快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本人。
接此通知后,请抓紧组织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按规定将填写好的登记表等于2006年3月25后统一报送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晖路97号)办理证书。
杭州市人事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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